第一百八十六章 明日友好七条
诚的说法有没有毛病?    当然没有毛病。    谁都知道花别人家的钱不用心疼,若是能花着别人家的钱,同时还办着自己家的事儿,那简直就是再好不过。    问题是人家倭国就辣么傻?    朱劲松却是一边努力回想,一边慢慢说道:“倭国既然想要一个不征之国的虚名,朕给他便是了,不过,既然倭国是我大明的不征之国,那就等于倭国承认是我大明的属国。”    “因此,倭国便有三年一贡之义务,我大明也有权力在倭国四岛驻军,倭国小朝廷须得接受我大明的指导和管理,大明百姓到了倭国,自然也就是上国百姓。”    朱劲松越说越高兴,曾诚等一众大佬们却是越听越迷糊,越听越蛋疼。    倭国既然想求一个不征之国的名分,那倭国朝廷和幕府肯定要承认倭国是大明的属国才行,这一点并没有什么好说的。    像朝贡那就更不用说了,这本来就是属国应尽的义务,若是表现的好,三年一贡改成一年一贡也不是不行,若是表现的不好,三年一贡也有可能改成五年一贡以为惩罚,这些都是看大明皇帝的心情而定。    反倒是后面那三条,多少就有些让人头疼。    后三条当中,只有最后一条是理所当然的事情——别说是去了倭国,就算是去了法兰西或者英格兰,大明百姓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人上人,普通的大明百姓享受的是他们贵族的待遇,区区一个倭国,那都是委屈了大明百姓!